黑龙江城镇水质监测有限公司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黑龙江城镇水质监测有限公司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城镇水质监测有限公司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黑龙江城镇水质监测有限公司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0222HW20251990
1.3采购内容:实验室仪器设备/1批(详见采购文件)
1.4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和安装调试
1.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6采购预算:140127元(含税、含运费、安装等一切费用)
1.7质 保 期:1年
1.8其 他:/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2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函。(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3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承担本项目任务能力。(提供承诺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4供应商须具有不少于1项包含其中任何一种仪器设备的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5信誉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页截图):
(1)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