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利用中心水电站转型升级提质增效项目第三标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利用中心水电站转型升级提质增效项目由甘肃省水利厅以《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实施省疏勒河中心所属水电站转型升级提质增效项目的复函》(甘水规计函〔2025〕165号)文件批复实施,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利用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三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第三标段:机电自动化设备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调速传感器、油位传感器、测温电阻、轴瓦测温表、集水井水位计等自动化设备更新改造及集成调试等。
2.3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利用中心水电站转型升级提质增效项目第三标段计划总工期为2025年7月20日至2025年12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合法、有效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3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1年,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企业信用信息良好。
3.2施工第三标段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
(2)投标人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项目经理须持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4)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其他要求
(1)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2)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须为投标人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社会保险缴存凭证、社保核定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社保花名册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以及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所持有的相关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近两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需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承诺书模板可在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各投标企业自行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将原件的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同时,被劳动保障部门列入“限制参与招投标企业名单”中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单位中标后7日内须在玉门市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