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预制保温加工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JSRH2025017(CG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预制保温加工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编号:JSRH2025017(CG01);
2.2项目名称: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预制保温加工项目;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采购预算:209万元;
2.5项目资金来源:自筹,100%;
2.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计划到货时间:2025年7月17日;
2.8质保期:2年;
2.9采购规格、型号、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2.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11项目适用范围:本项目适用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3.2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