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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6-13 数据编号: 853034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平山县城市热力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改造整村集中供暖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平山县城市热力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改造整村集中供暖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平山县城市热力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改造整村集中供暖提升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平山县城市热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平山县城市热力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改造整村集中供暖提升项目
2.1.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平山县南甸镇南甸村,两河乡西岳村(含蒲桃村)、新水碾村。
2.1.3主要建设内容:购置4台4吨生物质热水锅炉等设施设备和管网对接改造,为平山县南甸镇南甸村,两河乡西岳村(含蒲桃村)、新水碾村既有建筑进行生物质供暖。
2.1.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后12个月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设备清单内所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提供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4、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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