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管网建设项目四条道路交通工程公告
赤峰市元宝山区管网建设项目四条道路交通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15040320250612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赤峰市元宝山区管网建设项目四条道路交通工程已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以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4】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赤峰市元宝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申请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赤峰市元宝山区管网建设项目四条道路交通工程
2.2建设地点:平庄城区
2.3招标限额:8039012元
2.4建设概况:交通设备工程、电气管线工程、土石方工程、基础建设工程、监控设施工程等。
2.5招标范围:图纸所示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工程施工。
2.6工期要求:730日历日
2.7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须附承诺书,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3投标人提供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与招标人所在地相关交管部门原有系统兼容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6投标人最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无串通投标、违法分包、转包等不良记录。
3.7依据元宝山区垃圾长效治理行动方案相关要求,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方案,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