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市第二高级中学深汕实验学校食堂二期排污主管道改造及南侧隔油池建设的采购公告
深圳市第二高级中学深汕实验学校食堂二期排污主管道改造及南侧隔油池建设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深圳市第二高级中学深汕实验学校食堂二期排污主管道改造及南侧隔油池建设的潜在投标人应前往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JC-ZB-2025-072
2.项目名称:深圳市第二高级中学深汕实验学校食堂二期排污主管道改造及南侧隔油池建设
3.预算金额:¥270,000.00元
4.最高限价:¥268,676.33元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项目需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未提供声明函或声明函不符合“填写指引”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①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由供应商在《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