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市-市辖区-招标公告六安市人民医院海绵化改造提升项目
六安市人民医院海绵化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E341500001002134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人民医院海绵化改造提升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六安市人民医院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六安市人民医院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六安市金安区皖西西路21号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投资规模:六安市人民医院海绵化改造提升项目,位于六安市人民医院本部。主要工程内容为医院整体内涝防治能力提升,排查检测雨污水管渠4500米,改造混接管道912米,新建雨水管4463米、排水沟834米、水下森林620平方米,改建雨水花园1773平方米、下凹绿地1952平方米、植草沟600米、透水混凝土18400平方米、透水沥青7191平方米,清淤水塘400立方米,配套建设海绵城市监测体系1套、海绵城市科普展示体系1套;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3882184.20元。
九、资金来源:中央补助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资金
十、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拟派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4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且业绩中须包含海绵城市或排水工程施工内容)。
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①、②、③资料原件扫描件,否则,该项目业绩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①合同协议书;
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章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时间以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签章落款时间为准。
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施工许可证(彩色扫描版),无法提供以上材料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总金额、业绩规模、合同内容等关键评审要素)的,应另附合同发包方出具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发包方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六安市及其所辖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 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 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0 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5 分的。
5、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