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通煤业有限公司仪器仪表检定、调校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通煤业有限公司仪器仪表检定、调校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255-CGN-250519492、SXZB-2505 3161GZF045/01)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通煤业有限公司仪器仪表检定、调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通煤业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通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煤业”)属晋能控股晋城公司实体之一,行政区域隶属高平市陈区镇管辖,为资源整合矿井,井田面积为10.407km2,矿井生产能力为120万吨/年,批准开采3-15号煤层,设计可采储量为6764.86万吨,服务年限为40.3年,其中3号煤层设计可采储量2600万吨,服务年限15年。矿井属高瓦斯矿井。
矿井现开采3号煤层,平均煤厚4.85m,煤层结构简单,稳定可采。井田地质构造简单,水文地质类型中等,煤层不带压开采
。3号煤层为不易自燃煤层,不具有煤尘爆炸性。
矿井现开采302和304采区,正在回采30201综采工作面,接替面为30402综采工作面。根据矿井实际生产情况,以及近三年的矿井瓦斯与二氧化碳测定结果,2023年度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10.47m3/min、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4.92m3/t,回采工作面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为3.72m3/min,掘进工作面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为0.86m3/min,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为4.92m3/min、相对涌出量为3.07m3/t,均没有达到高瓦斯矿井的数值要求。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492条“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调校、测试,每月至少1次。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传感器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气样在设备设置地点调校,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在仪器维修室调校,每15天至少1次。
根据矿井生产衔接及抽采系统的需要,我矿需聘请一家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检定、调校仪器仪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