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厂区消防管网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厂区消防管网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名称) 厂区消防管网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FJSL(2025)GK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厂区消防管网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莆田市晶秀轻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莆田市晶秀轻化有限公司厂区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4.33万元(包括工程设计费、预算编制费、建安施工费和其他费用)。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施工直至交付使用、及工程保修。
2.3.1设计工作包括: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含各节点具有针对性的做法大样)和本项目范围内招标人委托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设计服务。设计文件在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情况下,投资额不得超过概算批复金额;
2.3.2预算工作包括:包括施工图预算编制在内的本项目全部预算造价,项目预算需经招标人审核通过。
2.3.3施工范围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3.4采购包括:负责与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并报招标人审核确认。
2.4 工期要求:计划工期为60个日历天(包含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时间),其中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
2.5.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关规定及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
2.5.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资质条件:(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不低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不低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2)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