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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6-13 数据编号: 853220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浙江桐乡市凤鸣高级中学扩容提升工

桐乡市凤鸣高级中学扩容提升工程(新建高中)初步方案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桐乡市凤鸣高级中学扩容提升工程(新建高中),已由桐乡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项目代码2504-330483-04-01-948668批复,招标人为桐乡市凤鸣高级中学,建设资金为:市财政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桐乡市梧桐街道校场东路以南,二环东路以东,中华东路以北,恒兴路以西。
2.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10937.47平方米(约合166.4亩),包括高中150.8亩和配套道路15.6亩。
(1)新建高中,按60班规模,新建行政楼、实验综合楼、教学综合楼、宿舍楼、食堂、风雨操场、图书馆、连廊和学生接送地下室,总建筑面积约11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5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同步完善相应的教育附属设施设备。
(2)新建恒兴路,南北走向,北起校场东路,南至中华东路,路幅宽32米,道路全长309米。绿化、雨污水、排水、弱电、给水、照明、交通等配套工程同步实施。
2.3招标范围:桐乡市凤鸣高级中学扩容提升工程(新建高中)方案设计、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调整、招标需求编制)及施工图设计指导等后续服务。
2.4设计总周期:2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相关部门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需具备上述①或者同时具备②中的任何一项和③中的任何一项要求即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可注册在联合体任意一方)。
3.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家数(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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