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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6-14 数据编号: 853281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关于《昆山市消火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共消火栓的规划、建设和使用管理,确保消防用水,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市消防救援局起草了《昆山市消火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5年6月27日前反馈市消防救援局。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将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发至ks_xfdd@163.com。
二、将意见邮寄至昆山市消防救援局,
联系人:钱斌,电话:13405670119。
三、将意见书面递交至昆山市消防救援局办公室。


          昆山市消防救援局
          2025年6月13日

昆山市消火栓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规范消火栓的建设和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昆山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范围内消火栓的规划、建设、维护保养、使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消火栓,是指设置于室外,与供水管网连接,由阀门、出水口和壳体等组成的专门用于火灾预防及灭火救援的消防供水装置及其附属设备。具体包括:
(一)城市道路配建的消火栓(以下称市政消火栓);
(二)单位配建的消火栓(以下称单位消火栓);
(三)居民住宅区配建的消火栓(以下称居民住宅区消火栓)。
第四条  市(区、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消火栓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消火栓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逐步将消火栓建设纳入智慧城市、城市物联网建设,利用射频识别、无线传感、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实现消火栓智能化,并将其接入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消防救援指挥系统,同时将消火栓建设与维护保养工作纳入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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