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柞水县城中心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柞水县城中心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柞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柞行审许发[2023]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柞水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6.00%、自筹资金94.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柞水县原体育场及周边。;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38211.3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配套建设燃气主管网、燃气支管网、雨水管网、雨水井、污水管网、排洪渠、热力管网、给水主管网、消防给水管网、小区照明线路、照明灯具、新建公厕三处、垃圾中转站、绿化种植树、绿化草坪、沥青道路、人行道铺装、石材路沿石、供电高压线缆、电力管廊、低压电缆、弱电直埋套管、安防系统布置等配套基础设施;
2.3 项目投资总额:925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85061800元);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柞水县城中心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段编号: E6110003551b9uwcjgmv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本项目包含柞水县城中心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图纸包含的土建及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柞水县城中心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标段名称:柞水县城中心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