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地区于田县县城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标段公告
和田地区于田县县城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 65322625052900377001)
一、招标条件
和田地区于田县县城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322625052900377001)已经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中央及自治区预算内100.0%,招标人为于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于田县
2.项目规模: 新建厂房1栋,地上一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103.00m2;值班室及大门1座,地上一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52.26m2;消防水池1座,地上一层,地下一层,剪力墙结构,建筑面积439.79m2;以及室外附属配套设施设备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22625052900377001002
标段(包)名称: 和田地区于田县县城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招标范围: 为本工程施工段图纸内的全部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及招标人安排的所有与本工程有关的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的施工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3.投标其他条件: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