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市殡仪服务中心丧葬用品(骨灰保护剂)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贵阳市殡仪服务中心丧葬用品(骨灰保护剂)
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贵阳市殡仪服务中心丧葬用品(骨灰保护剂)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要求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0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谈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贵阳市殡仪服务中心丧葬用品(骨灰保护剂)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GZJQ-2025-324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主要内容:贵阳市殡仪服务中心丧葬用品(骨灰保护剂)采购
供货期(日历天/工作日):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本项目按照中标单价执行供货,供货总金额达到采购预算金额时,无论供货期是否到期,则本次采购项目供货期结束;若供货期结束,供货总金额未达到采购预算金额,则本次项目供货期也结束。供货期到期后,如采购人还需中标人供货,中标人应继续按中标单价向采购人供货),中标人根据采购人销售实际需求,分批送货。
供货地点:贵阳市殡仪服务中心第
一、
二、
三、
四、五分中心及公墓服务中心和采购人其它指定地点。
项目总预算:玖万元整(¥:90000.00元 )。
本项目按(?总价□单价)进行报价。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注册证,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与投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近半年内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