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24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花果山)项目2024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花果山)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2024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花果山)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4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花果山)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海政务办投[2025]16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政府花果山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 街道财政资金(含上级补助)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4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花果山)项目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花果山街道辖区内;
2.1.2最高投标限价:10901648.75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1.3工期要求: 10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1.4质量要求: 合格 ;
2.2招标范围: 当路村后山庄、当路村前小庄、新滩村知青楼、新滩村小东山、前云村后河、前云村东山、前云村王庄、前云村梧桐沟等村庄室外道路拆除恢复、污水管网敷设、构筑物砌筑、土石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 营业执照 ;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在有效期内),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3.4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1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注:
(1)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认定。
(2)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或诚信库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将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示的相应价格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
(5)提供的业绩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经核实伪造业绩证明文件者,按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如已中标或签订合同,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类似业绩招标人可能在中标后采用考察方式核实类似工程业绩,如核实属伪造,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