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市吴江经开区水质净化厂(新建日处理工业废水1.5万吨)项目苏州市吴江经开区水质净化厂(新建日处理工业废水1.5万吨)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苏州市吴江经开区水质净化厂(新建日处理工业废水1.5万吨)项目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编号:E320509186200060900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苏州市吴江经开区水质净化厂(新建日处理工业废水1.5万吨)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开审核发【2024】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江经开区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市吴江经开区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吴江龙津路以北,龙港路以东,龙腾路以南地块
2.2 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50亩,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本项目包含排水、给水、中水、反应池、沉淀池、管理用房、污泥脱水机房、泵站、照明、配电间等建(构)筑物。厂外新建配套管网约70公里及配套设施。工业废水处理规模为日处理1.5万吨。
2.3 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 2025年07月10日至2026年11月21日,共500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工程估算价约27368万元,监理费约354.69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2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以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