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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6-16 数据编号: 8545643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宁夏阅海路内涝积水点治理工程-基坑监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阅海路内涝积水点治理工程-基坑监测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阅海路内涝积水点治理工程-基坑监测服务;
2、项目编号:NXKC2025-zfcg-21;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完成阅海路内涝积水点治理工程-基坑监测方案设计及具体基坑监测相关工作,同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基坑监测方案审查以及工程建设及竣工验收阶段等有关工作。
5、采购预算:71600元;最高限价;71600元;
6、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全过程监测,与竣工验收同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 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请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认可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可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注: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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