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鸡西哈达供水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朝阳水厂、西郊水厂污泥清运及环保处置服务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鸡西哈达供水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朝阳水厂、西郊水厂污泥清运及环保处置服务组织竞价采购。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鸡西哈达供水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朝阳水厂、西郊水厂污泥清运及环保处置服务
1.2项目编号:0222FW20251491
1.3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1.4采购预算:污泥清运及环保处置综合单价45元/吨(含3%专票)
1.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7服务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红太村朝阳净水厂、黑龙江省鸡西市兴国西路西郊净水厂
1.8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9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分2次付款。
1.10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复印件)
2.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供应商须具备污泥环保处置能力 ,承诺有能力 、资金、人员、设备等完成本项目(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须承诺 2022 年至今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须具备污泥 处置环保部门审批验收意见 (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后的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
2.3信誉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页截图):
(1)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2.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采购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