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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6-16 数据编号: 854786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北宜昌市兴山县王家河2025年防洪排涝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公告

 宜昌市兴山县王家河2025年防洪排涝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一期)2025-06-16 宜昌市兴山县王家河2025年防洪排涝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6

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兴山县王家河2025年防洪排涝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审批〔2024〕283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兴山县水月寺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今九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河道生态护坡4处,总长度1687米,其中南对河村学堂坪436米,村委会旁179米,金子坪504米,马粮坪村王家台568米。(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2建设地点:兴山县水月寺镇南对河村
2.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工程内容。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2.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4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均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证)(分别对应的为A证、B证、C证),且在有效期内(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①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注册证书)。②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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