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酒泉市肃州区泉湖镇四坝、三墩镇、上坝镇、银达镇东坝、总寨镇双闸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公告
酒泉市肃州区泉湖镇四坝、三墩镇、上坝镇、银达镇东坝、总寨镇双闸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酒泉市肃州区泉湖镇四坝、三墩镇、上坝镇、银达镇东坝、总寨镇双闸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已由肃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酒泉市肃州区泉湖镇四坝、三墩镇、上坝镇、银达镇东坝、总寨镇双闸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肃发改(审)〔2023〕12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通过争取中央、省级水污染防治资金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多渠道筹措解决,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肃州区水利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中正远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泉湖镇四坝、三墩镇、上坝镇、银达镇东坝、总寨镇双闸土地平整9690㎡、新建隔离护栏1690m、安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20座、界桩48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10座、道路交通警示牌10座、安全警示牌20块,水源地监控系统以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等。
2.2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20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10月19日
总 工 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
2.5质量标准:合格及合格以上标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信用信息良好。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合同材料供货安装和全套配件的供应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3.3承建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只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已中标的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在工程未完工前,不允许在本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已完工须提供由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签发的完工证明。
3.4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需提供本项目班子所有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机械员、材料员)2025年1月至6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