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石泉县喜河镇集镇供水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石泉县喜河镇集镇供水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泉县喜河镇集镇供水改造提升工程已由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发〔2025〕142 号、石发改发〔2025〕170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自筹,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石泉县城乡供水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腾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石泉县喜河镇集镇、蔡河村。
(2)工程规模:该项目位于石泉县喜河镇集镇和蔡河村,新建引水堤坝 1 座,坝高 1.2m,坝长 9.2m,采用 C25 埋石混凝土浇筑;新建过滤池 1 座,结构为 C25 钢筋混凝土,净尺寸为 3m×1.5m×1.5m;输水管道长 1530m,选用 0.8MpaΦ110PE 管;新建管理用房 1 座,反应沉淀池 1 座,重力无阀滤池 1 座,200m³清水池 1 座,配套消毒设备和全自动加药设备各 1 套,以及自动化在线监测设备及监控系统;新铺设配水管道 2 条,全长 12250m,其中喜河集镇总长 9050m,蔡河村总长 3200m;在蔡河村新建减压池 1 座,更换村内老旧管道 2100m。
(3)项目投资总额:319.83万元。
(4)计划工期:150天。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标段名称:石泉县喜河镇集镇供水改造提升工程
(6)招标范围:
石泉县喜河镇集镇供水改造提升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7)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标段名称:石泉县喜河镇集镇供水改造提升工程: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及业绩,企业资信、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2)拟委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及业绩,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须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