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春城热力服务有限公司中心供热站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内蒙古春城热力服务有限公司中心供热站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NMGMXZB【ZB】2025-003)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
一、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春城热力服务有限公司中心供热站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2031.94万元,招标人为内蒙古春城热力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主要针对2台58MW 往复炉排型锅炉做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内容主要包括SNCR脱硝+SCR脱硝设备、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褶皱式布袋除尘器及引风机配套设备等方面进行改造,改造后的供热锅炉将采取SNCR脱硝+SCR脱硝+褶皱式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进行烟气治理,改造完成后除尘效率达99.8%、脱硫效率达95%、脱硝效率达85%、脱汞效率达90%,最终烟气经80m高烟囱进行排放,同时配套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对废气污染物进行连续监测,最终烟气满足基准含氧量6%情况下,颗粒物10mg/m3、氮氧化物50mg/m3及二氧化硫35mg/m3浓度限值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内蒙古春城热力服务有限公司中心供热站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标段 内蒙古春城热力服务有限公司中心供热站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需具备住房与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需具备住房与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总负责人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需为本单位人员,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同时提供2025年01月至2025年06月的本单位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如为新入职人员提供入职后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只需提供退休返聘证明),并具备有效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在建工程项目期间指: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发包人出具竣工验收证明之日或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止)。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3.项目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需为本单位人员,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同时提供2025年01月至2025年06月的本单位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如为新入职人员提供入职后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只需提供退休返聘证明),并具备有效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在建工程项目期间指: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发包人出具竣工验收证明之日或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止)。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4.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环保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需为本单位人员,同时提供2025年01月至2025年06月的本单位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如为新入职人员提供入职后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只需提供退休返聘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