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贵溪洋湿地公园海绵化改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溪洋湿地公园海绵化改造已由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明发改审批〔2025〕5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三明市园林中心,建设资金来源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中央补助资金,招标人为三明市园林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三明广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三明贵溪洋湿地公园;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2866801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园建工程,彩色透水混凝土路面、透水铺装路面、植草沟、雨水花园、雨水台地、湿塘、渗透沟、引水渠、碎石渗沟、碎石渗塘、土方、阀门、海绵阶梯式净水设施、海绵宣传牌、生物滞留池、海绵互动设施、湿地海绵科普馆、海绵科普展示馆、湿地管网局部更新、海绵科普长廊等;绿化工程,现状梳理、种植土、种植乔灌木;给排水工程,设置灌溉系统、排水系统,一体化蓄水箱、pp模块蓄水池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按照《关于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9〕21号)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2866801元(其中暂列金594347元,暂估价金额: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及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三明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专项验收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施工。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高级职称。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同一合同范围内工程造价≥800万元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