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同安承工-公开招标-2025-TACGGC011-12025年度各小型水厂及同安工业园区污水厂在线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同安承工-公开招标-2025-TACGGC011-1 2025年度各小型水厂及同安工业园区污水厂在线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受厦门同安城建水务环境有限公司委托,厦门同安承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2025-TACGGC011-12025年度各小型水厂及同安工业园区污水厂在线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5年度各小型水厂及同安工业园区污水厂在线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采购1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预算价:2096096.76元(不含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合同包01: 项目名称:2025年度各小型水厂及同安工业园区污水厂在线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采购预算:209.609676万元,项目内容:2025年度各小型水厂及同安工业园区污水厂在线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采购1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同包01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 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