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25年-2028年海南燃气流量计定期核查校验服务公告
2025年-2028年海南燃气流量计定期核查校验服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2025年-2028年海南燃气流量计定期核查校验服务
工程项目名称
2025年-2028年海南燃气流量计定期核查校验服务
项目概况
中海油(海南)燃气有限公司(简称海南燃气)作为海南城燃业务经营企业,与上游国家管网集团海南省管网有限公司及下游工业、商业、居民用户均使用流量计、燃气表等计量器具进行天然气贸易结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规定“用于贸易结算的工作计量器具必须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海南燃气结合现有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情况,计划开展燃气表、流量计及配套计量设备定期检定及核查校验工作,以保障生产经营中的计量合规有效。
项目所在地
海南省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2025年-2028年海南燃气流量计定期核查校验服务 标段
标段(包)编号
CGP-25-CRF-HNFGS-HNRQ-0026/01
发标日期
2025年06月17日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3年,采用1+1+1模式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全部资质:应答人应具有国家计量授权证书或海南省计量标准考核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