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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6-17 数据编号: 855617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安徽黄山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山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项目已由黄山市黄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黄发改审[2025]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共黄山市黄山区委政法委员会,招标人为中共黄山市黄山区委政法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黄山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HJHGC2025G021
2.3建设地点:黄山市黄山区政务办公区3号楼1-2楼
2.4建设规模:总面积约18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智能化设备及装饰,涉及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安防系统以及多媒体系统等,主要功能为聚焦预防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社会治安风险,统筹诉讼服务中心、检察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信访接待中心有关功能。提供本项目所有设备、配件、各种辅材等的采购供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系统维护、保修和售后服务等内容。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标准:合格
2.9招标控制价:2074572.89元
2.10项目性质:工程货物类
2.11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
(1)
(2)
(3)
(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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