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嘉峪关市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微粒分析仪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嘉峪关市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微粒分析仪购置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鑫智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嘉峪关市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委托,对嘉峪关市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微粒分析仪购置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形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并于2025年06月30日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XZC-2025005
项目名称:嘉峪关市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微粒分析仪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最高限价:28.9万元
采购内容:购置全新的微粒分析仪1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营业执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投标人为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承诺函。
(3)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2025年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没有缴纳税收记录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相应的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