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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酉溪河低坑瀑布出口段防洪治理工程(第二次)(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岳池县酉溪河低坑瀑布出口段防洪治理工程(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岳发改项目〔2023〕139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岳池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县级财政资金及其他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岳池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施设备(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岳发改项目〔2023〕139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2建设规模:综合治理河长6.0km,新建护岸2.505km。本工程的金属结构主要改造拦水堰的闸门、启闭机、传动装置、锁定装置等设备。底轴旋转式钢闸门金属结构包括:底轴旋转式钢闸门及启闭设备、传动装置、锁定装置。底轴旋转钢闸门泄水总净宽为48m,共设置1孔,单孔净宽48m,高3.5m,闸门门顶允许溢流,为保证洪水来临时,能迅速开启闸门泄洪,采用液压启闭机进行现地及远方操作。
2.1.3建设工期:8个月(包括生产、安装、调试)。
2.1.4交货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0日内完成供货。
2.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