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污水处理厂南沱、清溪厂运行辅助工作服务外包项目项目公告
涪陵污水处理厂南沱、清溪厂运行辅助工作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污水处理厂南沱、清溪厂运行辅助工作服务外包项目,招标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涪陵污水处理厂。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受托南沱、清溪污水处理厂连续24小时生产运营服务,保证南沱、清溪污水处理厂的日常运营管理及达标运行;负责按指令和操作规程操作南沱、清溪污水处理厂内设备设施;负责厂内建构筑物、设施设备 (含仪器仪表) 等维护管理和配合完成中小型维修,厂区车间内污泥清理及协助污泥外运,日常水质、泥质检测、污泥脱泥、厂内环境保洁和绿化带养护,厂外污水接入口干管维护保养,协助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维护保养,日常报表填报及报送,门岗等工作。注: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2.2服务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具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包括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5年3月-2025年5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4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 (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
(1)至
(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