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化龙堆存污泥综合处理处置项目废弃烟囱爆破拆除工程采购公告
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化龙堆存污泥综合处理处置项目废弃烟囱爆破拆除工程(项目编号:YG1202500321)。
二、项目类别:工程类。
三、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四、采购内容:本项目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化龙堆存污泥综合处理处置项目废弃烟囱爆破拆除工程。将位于化龙堆存污泥综合处理处置项目地块一范围的废弃烟囱予以爆破拆除,包括:编制烟囱爆破设计文件、烟囱爆破拆除方案;实施爆破拆除烟囱。该烟囱高度56.4m,底部壁厚1.09m,烟囱总体为圆锥形状,搭建方式为砖砌,经雷达探测,在烟囱外壁区域,砖块之间存在钢筋箍,现场也有部分钢筋箍出露,探测区域内钢筋箍间距约为0.25m。
五、最高限价:341165.36元(含税率9%)。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二)供应商应当具有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一级资质;同时具有相应行业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2022年01月01日至今,供应商最少承担过1项高度为37米高及以上的烟囱爆破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金额及实施内容、合同盖章、发票证明、日期、验收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四)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理学、工学学科范围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从业年限不低于10年(含10年,年限以取得高级工程书职称证书日期起算)
2)持有《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作业类别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高级/A)
3)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五)其他要求:
1)爆破员要求:须具有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爆破员类别);
2)专职安全人员要求:须具有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安全员类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本项目专职安全人员。
3)保管员:持有《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保管员类别),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管理。
4)高处作业人员:需持有《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应急管理部门颁发),负责烟囱攀爬、装药等高空操作。
备注:以上证件需在有效期内;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均应为本单位职工,应提供其在本单位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