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采购人体成分分析仪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采购人体成分分析仪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ZB-2025-2642
项目名称:采购人体成分分析仪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交付。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采购人体成分分析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采购人体成分分析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法人应具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具有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并进行电子签章。
(2)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并进行电子签章。
(3)供应商代表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单位,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间段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本年度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进行电子签章。
(5)提供2024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缴纳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6)提供2024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7)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进行电子签章。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 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进行电子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