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同翔高新城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新曦大道(新兜路-同禾大道段)综合管廊项目(监理“评定分离”)
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同翔高新城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新曦大道(新兜路-同禾大道段)综合管廊项目(监理“评定分离”) 已由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翔高新城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新曦大道(新兜路-同禾大道段)综合管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带概算的批复》(厦发改审批〔2025〕52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厦门火炬同翔高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其他项目 ,招标人为 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联路海集团有限公司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厦门市同安区
2.1.2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同翔高新城同安片区,起于新兜路,终于同禾大道,主要新建综合管廊长度约3.3公里以及缆线沟长度约3.4公里,其中:1.新兜路-禾安路段:单舱综合管廊,规格3.0×2.4米,长度1792米。缆线沟规格2.05×1.7米,长度1869米
。2.禾安路-同禾大道段:单舱综合管廊,规格3.0×2.7米:长度1436米。支线管廊,规格(1.8+2.95)×3.35米,长度45米;规格1.8×3.0米,长度26米。缆线沟规格 2.05×1.7米,长度1483米。项目总投资概算21474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18295万元。
2.1.3建筑安装工程费: 18295万元
2.1.4监理服务费(酬金): 319.97万元
2.1.5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 缺陷责任期满为止,其中缺陷责任期为2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通过之日起计算)为止。
2.1.6质量标准: 本工程监理质量目标至少要达到合格标准,且应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工程类别: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及相应配套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监理人应按照委托人要求办理发包范围内的相关工程手续。委托人有权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合理增减监理范围,监理人同意无条件接受委托人的要求。
2.2.3标段划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