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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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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提标改造项目已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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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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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瓯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提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瓯发改审批(2024)25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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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城东工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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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及单位自筹,招标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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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城东工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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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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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城东工业园;
2.2 工程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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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改建1座污水处理站,包括调节池及酸化池1座、生化池及二沉池1座、深度处理池1座、消毒池1座、污泥浓缩池1座、1套除臭设施等配套设施;②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改造,包括1套曝气系统、1套污泥回流系统、1套除臭设施、2台空气悬浮风机、12 台推流器等污水处理设施;③智慧控制和调度系统,包括PLC柜及配套智慧软硬件、10套实时感应监测设施、智慧加药系统等;④改造更新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12.5公里。项目实施后,污水日处理能力提升至12500 吨/日,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水质的A标准,污水日收集能力提升至13000 吨/日;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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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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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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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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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5版)的规定,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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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规定,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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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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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854298元(最终以财审后的预算审核结果为准)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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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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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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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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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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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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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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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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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