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乌兰县都兰河流域面源污染防治工程标段一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乌兰县都兰河流域面源污染防治工程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兰县都兰河流域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已由海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西发改生态〔2024〕452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乌兰县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共涵盖6个区域,在流域内建设17.76公顷的植物缓冲带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生产商或代理商的 《草种生产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草种)或《草种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 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应填写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要求如有请填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 本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分别为:E6301000076057340001001(标段名称或编号)。各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