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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6-19 数据编号: 857096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重庆口前二期紫外消毒灯管更换项目公告

第一章 比选公告口前二期紫外消毒灯管更换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口前二期紫外消毒灯管更换(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渝东水务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业主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材料采购采购清单:详见供货要求。
2.2、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2.3、服务地点:渝东水务奉节口前厂。
2.4、为保证各潜在投标人充分了解比选人采购目录中的采购物品及安装要求,防止理解上存在偏差导致所提供的货物或安装与实际不相符,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联系方式:梅老师13896999080),若由于未进行踏勘导致报价出现偏差,比选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索赔和调整价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2投标人需承诺提供的物品必须与比选人要求的规格型号一致且与所需配件的设备对应(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3 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污水处理设备备品备件业绩一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4 投标人需承诺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质保2年,质保期内出现设备问题提供免费维修,接到报修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若远程无法解决的应在7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费用结算时扣取结算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5 投标人需承诺提供的货物为国产一线品牌及以上(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6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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