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辉南经济开发区医药健康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厂区外工程(俊宏路、海通大街西段道路、给水工程及长龙大街污水工程)监理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RC2025S077(S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辉南经济开发区医药健康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厂区外工程(俊宏路、海通大街西段道路、给水工程及长龙大街污水工程)已由辉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辉发改审批【2022】14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辉南县新区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辉南经济开发区医药健康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厂区外工程(俊宏路、海通大街西段道路、给水工程及长龙大街污水工程)监理
2.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医药健康产业园区外,俊宏路、海通大街西段道路、给水工程及长龙大街污水工程。
2.3建设地点:辉南经济开发区。
2.4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5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止。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7控制价:5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度(2022-202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①2022年1月1日前成立的企业,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③2024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参加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