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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6-19 数据编号: 857454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吉林长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长春新区工程项目质量评估

长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长春新区工程项目质量评估招标公告项目编号:TC259506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长春新区工程项目质量评估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2]2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春市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长春新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债和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长春新区工程项目质量评估。
2.2招标范围:按照《长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质量评估方案》文件要求,对区内63个(以实际为准)2011年后建成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进行质量评估工作以及相对应的施工任务(施工任务主要为辅助评估单位挖探坑及管道漏损抢修等工作);对改造需要利用既有二次供水独立泵房的土建及相关设施进行鉴定评估(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3项目地点:长春新区。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结束。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的合格要求。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①检测资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至少包含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检测、市政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②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提供,须具备市政工程或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上述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18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2025年6月18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办理。联合体牵头单位应由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担任,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允许超过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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