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丁蜀镇“美丽河湖”水环境提升工程——观音堂河水环境提升工程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丁蜀镇“美丽河湖”水环境提升工程——观音堂河水环境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
编号:YXJSX202506015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丁蜀镇“美丽河湖”水环境提升工程——观音堂河水环境提升工程已由宜兴市丁蜀镇人民政府以丁政发[2025]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市陶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招标人为宜兴市陶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丁蜀镇 ;
2.2工程规模:约174.5万元;
2.3招标范围: 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内容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2.4工期要求: 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10日,竣工日期:2025年10月8日;
2.5 合同估算价:约174.5万元;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其他: / ;
2.9主要材料设备参照(或相当于)品牌: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除以上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产品参加,但必须在招标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 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