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乐元镇谭龙村谭龙组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元镇谭龙村谭龙组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望谟县生态移民局以关于对乐元镇谭龙村谭龙组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望谟县乐元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黔财农〔2024〕175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乐元镇谭龙村谭龙组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7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7.11万元
建设地点:望谟县乐元镇谭龙村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圆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39座;高密度聚乙烯HDPE双壁波纹管De315长68m;高密度聚乙烯HDPE双壁波纹管De22长872m;De160UPVC管340.2m;De110UPVC管831.6m;方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17座;收集池38座;人工湿地日处理7m3/d(1座,占地面积约80平方米)等。(实际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资金来源:黔财农〔2024〕175号
计划工期:180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