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云霄县大人公港(前浦江工会段)排水涵项目(重新招标)
云霄县大人公港(前浦江工会段)排水涵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霄县大人公港(前浦江工会段)排水涵项目(重新招标)已由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发改审[2023]12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云霄县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招标人为云霄县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云霄县云陵镇;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改造总长约为 138 米,其中明渠段接现状前浦江明渠,宽度为 4.6 米-6.0米,高度为2.2米-3.1米,长度为 25 米;箱涵分为两段,其中A段宽度 6.0米,高 3.1米,长度为 88 米,利用箱涵顶部钢筋混凝土做为车行道路面;B 段宽度 8.0米,高3.2 米,长度为25 米,接已建箱涵。包括涵洞工程、排水工程、明沟工程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云霄县大人公港(前浦江工会段)排水涵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项目包含:道路工程、拆除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箱涵工程,属于市政综合工程;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二级建造师可承担“市政公用工程中城市道路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管径<0.8米的排水工程且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 项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审核价为¥7033458.19元(含暂列金:330000元);招标控制价为¥7033458.19元 (含暂列金:330000元);发包价为¥ 6363112.36元(含暂列金:33000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