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市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供水保障工程跟踪审计项目澄清答疑公告
公告公示信息
滁州市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供水保障工程跟踪审计项目澄清答疑公告
项目编号:czsjgc202506-004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滁州市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供水保障工程跟踪审计项目进行如下答疑:
问题1:滁州市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供水保障工程跟踪审计项目,因本工程总投资额为18.1亿元,属于大型水利工程。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第二十三条,鼓励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参与重大项目建设。作为滁州市本地注册单位,我公司想积极响应并参加本次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从服务质量上注册地和办公地均在我市,可以更好的提供本地化服务且保证项目审计期间的服务及时性和便捷性以及专业性。 建议业主修改为:接受联合体投标。
回复:本项目修改为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表述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总数不得超过两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