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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6-19 数据编号: 8578495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四川关于眉山天府新区城市管理区排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监理招标招标文件澄清说明函

关于眉山天府新区城市管理区排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监理招标 招标文件澄清说明函(第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关于眉山天府新区城市管理区排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监理招标澄清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02日9 时 30分……”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07日9 时 30分……”。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6)其他要求:“1、拟派本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4人。其中
(1)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
(2)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
(3)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机电安装工程)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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