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石井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工程-石井中部片区一期-广花一路周边污水管工程(WB22-46-WB221标段)综合管廊保护监测项目采购公告
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石井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工程-石井中部片区一期-广花一路周边污水管工程(WB22-46-WB221标段)综合管廊保护监测项目(项目编号:YG1202500326)。
二、项目类别:服务类。
三、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四、采购内容:本项目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拟建污水管与综合管廊平行段及穿越段的综合管廊监测服务,包括:施工前后综合管廊摸查,监测点、自动化监测设备装设,综合管廊周边地下水位布置,综合管廊周边地下水位监测,综合管廊水平、垂直位移监测,综合管廊结构裂缝检查、负责与综合管廊权属单位及维管单位协调入廊监测事项等工作。
五、项目含税总限价:¥487,239.60元(人民币肆拾捌万柒仟贰佰叁拾玖元陆角)限价含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本项目增值税之应税行为对应于“现代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类目。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二) 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
Ⅰ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Ⅱ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Ⅲ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如响应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工程勘察资质相应要求如下:“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三)供应商应具有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资质(CMA),认证范围应涵盖本次主要监测内容:变形监测,或位移、沉降、倾斜。如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四)2022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最少具有一项 工程监测 项目的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复印件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金额及实施内容、合同盖章、签订日期,加盖单位公章。同一合同存在多张发票的,提供其一即可)。
(五)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工程类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条件。
(六)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承诺与本工程相关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是指监测机构与所监测建设工程相关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及监测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存在直接上下级关系,或存在可能直接影响监测机构公正性的经济或其他利益关系等。如,参股、联营、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控制等关系。)。
②检测监测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检测业务的,应提供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文件,并确保检测能力满足检测活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