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中心城区供水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合作单位遴选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安康中心城区供水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已由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安住建函[2025]162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中省财政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资金等。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合作单位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安康市中心城区
2.2 工程规模:安康中心城区供水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实施范围包括江北净水厂6000立方米蓄水池建设及供水管道铺设工程、北环线及长春路等供水管道敷设项目(即安康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供水管道敷设项目)、安康中心城区供水公共管网更新项目、江南净水厂三期扩能及预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和安康中心城区户表改造项目;
2.3 项目估算投资总额:约7.68亿元;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标段名称:安康中心城区供水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合作单位遴选。
2.5 招标范围:为实施安康中心城区供水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安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方式遴选合作单位,由中标合作单位与水务集团共同组建项目管理公司,负责项目的资金申报与筹措、前期及建设期间各项手续办理、工程总承包单位招标、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
2.6合作期限:8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