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险业务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险业务采购组织竞价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险业务采购
1.2项目编号:0222FW20251566
1.3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1.4采购预算:389100.00元(含税等全部费用,控制费率按保险金额的0.15‰)
1.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 服务内容:包括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抢救或防止灾害蔓延所采取必要措施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为抢救保险财产或减少财产损失而进行的必要的保护和整理工作所支付的合理费用等,保险金额:259387.41万元(被保险财产的账面资产原值)
1.7服务期限: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止时间为准)
1.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9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100%价款。具体依据甲方实际情况支付
1.10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
1.11其他:/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注:供应商属于法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总公司开具的授权书复印件。
2.2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2.3须承诺指派专人负责保险理赔业务(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4信誉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页截图):
(1)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2.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采购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