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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6-20 数据编号: 8586460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广东珠海市供水有限公司2025-2027年液体聚氯化铝铁采购项目澄清与答疑公告

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20250181
项目名称:珠海市供水有限公司2025-2027年液体聚氯化铝(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06日
二、澄清内容
澄清事项:招标文件
澄清内容:
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附件:1.6技术评分响应情况:“1.6.4检测报告主要技术参数响应(见下表)”的表格无需提供。
修改后的“1.6技术评分响应情况”如下:
1.6技术评分响应情况
项目名称:珠海市供水有限公司2025-2027年液体聚氯化铝(铁)采购项目
项目包组: A包组
项目编号:
1.6.1货物生产厂家(制造商)生产水平
1.6.2检测能力
1.6.3供货与服务保障
1.6.4检测报告主要技术参数响应
注:投标人自行组织编排,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标评审”要求编写并提供其中要求的材料。
注: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本澄清公告发布后,使用最新附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如未按此操作,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澄清日期:2025年06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如原招标文件(公告)与本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招标文件(公告)未澄清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公告)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招标人
名称:珠海市供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756-8133987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拱北粤海中路2083号4栋七楼
(二)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源琳
联系电话:18128145239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284号9栋珠海地质大厦6楼
招标人:珠海市供水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7日
珠海市供水有限公司2025-2027年液体聚氯化铝(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20250181;包组编号:CZ20250181001]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珠海市供水有限公司2025-2027年液体聚氯化铝(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20250181;包组编号:CZ20250181001]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答复如下:
 
问题
一、关于业绩要求的公平性
质疑内容:
招标文件第30页: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 准),在我国境内销售生活饮用水级的聚氯化铝或聚氯化铝铁业绩合同,完成过单个合同年度累计供应量或同单位合同3年内累计供应量评分。
法律依据:
1.《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特定行业的业绩作为资格条件。
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
质疑理由:
招标文件将“非自来水厂”客户合同排除在有效业绩之外,属于以特定行业业绩限制竞争,违反公平原则。供应商的业绩能力应由其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决定,而非客户类型。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业绩评分要求与本次采购货物要求GB15892-2020《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相匹配。
 
问题
二、盐基度指标的合理性
质疑内容:
招标文件第29页(A包组技术标评审第5条)规定“盐基度小于85%不能评优”,第53-54页(A包组技术指标)要求盐基度80%-90%,而国家标准GB15892-2020《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规定的盐基度范围(45%-90%)。收窄盐基度要求,未说明依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2.《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招标文件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技术要求。
质疑理由:
招标文件通过缩小盐基度范围变相提高技术门槛,但未提供证据证明该要求与项目实际需求相关(如珠海市水质特殊性)。此做法涉嫌滥用技术标准排斥潜在投标人。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产品指标符合珠海本地水质特性需求,当地水质情况可在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查阅。
 
 
问题
三、关于研发中心评分项的歧视性
质疑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有研发中心(实验室),且获得政府部门认可或第三方技术机构、协会评定认可,得2分”(见技术标评分细则)。
法律依据:
1.《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2.《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质疑理由:
研发中心评分项变相要求供应商具备特定规模或资质,可能将中小微企业排除在外,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研发能力可通过其他方式(如专利数量、技术人员资质)评估,而非强制要求实验室认证。净水剂生产企业中有全国获得政府部门认可或第三方技术机构、协会评定认可的实验室可能都不超过三个,数量非常少。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四、请求事项
1、删除盐基度小于85%不能评优条款。
2、请依法修改招标文件中盐基度80%-90%的要求,恢复GB15892-2020规定的45%-90%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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