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山梅百里画廊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书洋镇田中村吕氏祖厝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山梅百里画廊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书洋镇田中村吕氏祖厝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梅百里画廊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书洋镇田中村吕氏祖厝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已由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靖发改审〔2025〕3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靖县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政府专项债,招标人为南靖县书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靖县书洋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130平方米。主要对吕氏祖厝进行改造装 修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本项目预算审核价3126455.17元(含暂列金150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文物保护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山梅百里画廊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书洋镇田中村吕氏祖厝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预算审核价3126455.17元(含暂列金150000元),总建筑面积2130平方米(其中吕氏祖厝建筑面积约1480平方米)。主要对吕氏祖厝进行改造装修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按照《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同预算审核价3126455.17元(含暂列金150000元),发包价为2828809.62(含暂列金15000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福建省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六项规定、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及文物保护工程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或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古建筑范围)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