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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六合分中心)NO.2024G47地块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LHFJ2500494-03GCG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NO.2024G47地块已由南京市六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NO.2024G47地块(项目审批文号:六发改备〔2025〕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六合棠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六合棠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诚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京市六合区冶山街道街南路以北、枫彩路以东地块
2.2 招标范围: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项目全部的配套设计、二次深化设计(含各阶段性文件报批、各类图审及评审)、桩基、支护、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含用户变出线)、消防、暖通设计、人防设计、综合管网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外立面亮化、景观亮化)、住宅公共部位及配套公建装修设计、智能化设计、附属工程设计(道路、停车场、综合管线、雨污水、景观绿化、路灯、杆线、标识标牌及各项铭牌、交通标志标线、围墙、垃圾分类用房、门卫等)、配电房及用户变设计(居配电工程专项设计除外)、海绵城市设计、大门设计、三网设计、非机动车充电设施(地上、地下)、划线(道路、地坪及车位等)设计、地库机动车充电设施配套(电缆、桥架、电箱等)设计、竣工图绘制、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
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场地清表及平整、试桩、临时设施、土石方(含外运)、桩基、支护、降排水、土建、水电安装(含用户变出线)、消防、人防、暖通、智能化及弱电、电梯、抗震支架、太阳能、装饰装修、海绵城市(含雨水回收系统);室外附属(道路、停车场、综合管线、雨污水、景观绿化、路灯、杆线、标识标牌及各项铭牌、标志标线、围墙、垃圾分类用房、门卫等);配电房及用户变(含室内外电缆沟、电缆井、进线保护管、设备基础、进出室内及地库的电缆孔洞预留、封堵、不含居配电设备及电缆安装),符合供电部门送电验收标准等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轿厢防护、驻地网(信号覆盖)、亮化、地库内机动车充电桩(含电缆、桥架、电箱等)、非机动车充电设施(地上、地下)、划线(道路、地坪及车位等)、三网合
一、燃气、广电、供水(含水泵房)等。
(3)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内容中材料及功能性检测(沉降观测除外)、测绘(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规划、管道、竣工测量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验收、水土保持补偿费)等。以上全部内容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交付、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及全部协调配合服务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112146500.00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房屋建筑
2.6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为29504.9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 19145.3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0359.6平方米。拟建内容为5栋多层住宅、地下车库、配电房、门卫、3个垃圾收集点等。建筑高度≤24m,建筑物最高7层,单体建筑面积:1#楼2423.26㎡、2#楼3434.34㎡、3#楼3650.59㎡、4#楼4003.93㎡、5#楼5267.97㎡、配电房180㎡、门卫135.3㎡、垃圾分类收集点50㎡。
2.7 工程总承包类型:初步设计已完成
2.8 其他说明: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条件为:
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A)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B)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工程项目,取得建设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本项目不适用
(C)注册执业中的特殊选项:本项目不适用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20年6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建筑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20年6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建筑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20年6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
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资格审查中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兼得,评分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可以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