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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6-20 数据编号: 858819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陕西西安航空学院阎良校区垃圾收集转运站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阎良校区垃圾收集转运站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3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ZB-2025-2643
项目名称:阎良校区垃圾收集转运站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阎良校区垃圾收集转运站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阎良校区垃圾收集转运站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供应商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人员参与投标全过程,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须提供法人身份证,且信息与营业执照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与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提供近两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资料任选其一);
(4)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至少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中的一种),证明上须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无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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