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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6-20 数据编号: 8588521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重庆市秀山自治县2025年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项目-清溪片区设计公告

重庆市秀山自治县2025年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项目-清溪片区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秀山自治县2025年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项目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投〔2025〕1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秀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秀山秀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清溪片区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秀山县清溪场街道、乌杨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秀山县清溪水厂管网延伸及应急水源工程安装消毒设备2套,改造和延伸输配水管道141.4公里,新建化验室1处,新建应急输水渠道3公里;秀山县中心村供水改造工程改扩建中心供水1000吨水厂1处,安装消毒设备2套,改造和新建输配水管道34公里。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3650万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土建、安装、设备技术标书的编制(如有);设计审查部门要求增加的专项设计方案;协助发包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以及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的相关服务。
2.5 设计服务期限:120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6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6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06-24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5-06-25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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